各國認證簡介
台灣-BSMI
標識 |
認證機構 |
電壓 |
頻率 |
插頭極型 |
實行標準 |
如下所示 -共九種- |
經濟部 標準檢驗局 |
110V/ 220V |
60Hz |
Class II 兩pin扁插 ; Class I 兩pin扁插+一pin圓插 |
CNS Standard |
【簡介】
-背景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依據經濟部組織法成立之國家最高商品檢驗機關,隸屬經濟部簡稱為BSMI。主要是為依據國家標準以配合相關計畫、政策來執行商品檢驗,以提高產品之國際競爭優勢及保障台灣消費者之安全與權益。
凡經經濟部公告為應施檢驗之品目,須經國家標準CNS檢驗合格,並取得商品合格證書後,始得輸入或在國內市場陳列銷售 。
-應施檢驗項目
目前針對商檢局公布的應施檢驗項目商品分類表,如下列產品:
視聽 音響 |
電視機(映像管、液晶、電漿) |
手提式錄放音機 |
收音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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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錄音筆 |
CD隨身聽 |
喇叭音箱(內含擴大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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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無線電視機上盒 |
隨身聽、MP3、MP4、MP5 |
音響擴大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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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音響 |
行車紀錄器 |
數位攝影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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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器(液晶、電漿) |
數位相機 |
電腦卡拉OK(電腦點唱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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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用DVD、VCD |
多媒體播放機(網路多媒體播放器) |
數位相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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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式錄放影機(DVD、VCD、LCD、LD) |
網路收音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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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 用 品 |
奶瓶消毒鍋(器) |
調乳器 |
手推嬰幼兒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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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學步車 |
車用兒童保護裝置 |
安全座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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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 具 |
人形玩具 |
非人形玩具 |
騎乘玩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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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器玩具 |
益智玩具 |
遙控玩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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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氣玩具 |
填充玩具 |
食品玩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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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真運動球類玩具 |
兒童用黏土 |
螢光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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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沐浴書/布書 |
卡通造型瓶蓋 |
手提燈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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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用貼紙 |
掌上型遊樂器 |
節慶/裝扮玩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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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盤 |
兒童遊戲帳棚 |
塑膠存錢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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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齒器 |
建構玩具 |
整人玩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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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有圖案或數文字彩色地墊 |
玩具自行車(車座高度435mm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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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固定式鞦韆、溜滑梯及遊戲屋等組裝玩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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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玩具(圖案印章、毽子、跳繩、彈珠、陀螺、紙笛、吹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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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具 用品 |
塑膠製或辦公室學校用品(限檢驗塑膠擦) |
橡皮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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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 用品 |
兒童自行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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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家 電 |
電鍋 |
電子鍋 |
電火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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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燉鍋 |
電壺(電茶壺) |
電煎藥壺(養生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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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熱水瓶 |
果汁機 |
電動榨汁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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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調理機 |
磨咖啡豆機 |
電咖啡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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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咖啡壺 |
電爐 |
電磁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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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爐 |
電烤箱 |
保溫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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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麵包機(烤土司機) |
電熱烤盤 |
電動刨冰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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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蒸籠(電蒸爐) |
電熱便當箱 |
電動攪拌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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鬆餅機(蛋捲機) |
電冰箱 |
洗碗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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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碗機 |
開飲機 |
飲水供應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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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備型電開水器 |
即熱式電熱水器 |
儲存式電熱水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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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油煙機 |
吸塵器 |
地板打蠟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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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機 |
脫水機 |
乾衣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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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服烘乾機 |
電(蒸汽)熨斗 |
冷氣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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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扇(水涼扇) |
除溼機 |
電暖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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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梳(電美髪組) |
吹風機 |
電芳香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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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茶機(泡茶機) |
烘手機(自動乾手機) |
泡腳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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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蚊香器 |
電捕蚊燈(捕蚊器、吸蚊器) |
電動按摩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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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刮鬍刀 |
電動削鉛筆機 |
電動擦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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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缸加溫器(石英加溫器) |
電剪髮器 |
電暖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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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毯(電暖被) |
電暖腳套 |
電湯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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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暖靠枕 |
電暖抱枕 |
電暖(水)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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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暖電懷爐(電暖蛋) |
空氣清淨機(臭氧產生器) |
免治馬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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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保溫箱(車用冷藏箱、紅酒櫃、冷藏展示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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燙(整)髮器(電捲髮棒、電直髮器、電離子夾、電玉米鬚夾、護髮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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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月1日起即將列管品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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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式電風扇 |
充電式真空吸塵器 |
充電式電動食品碾磨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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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式電動食品混合器(調理機、果汁機、食物處理機 |
充電式電動榨汁機 |
充電式燙(整)髮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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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式電動按摩器具 |
織物蒸氣機(直立式/手持式蒸氣掛燙機、衣物護理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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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訊 產 品 |
掃瞄器 |
滑鼠 |
電腦鍵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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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晶顯示器(電腦用) |
筆記型電腦 |
印表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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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A(個人資料處理機) |
影印機 |
自動櫃員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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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碟機(電腦用) |
顯示卡(電腦用內插卡) |
隨身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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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效卡(電腦用內插卡) |
網路卡(電腦用內插卡) |
電腦主機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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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 |
無線充電器 |
電動碎紙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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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式電源供應器 |
UPS不斷電系統 |
收銀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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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機 |
電動打字機 |
GPS衛星導航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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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電腦 |
讀卡機 |
雷射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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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由器、橋接器、交換器、集線器 |
行動電源、鋰電池 |
軟碟機、硬碟機(電腦用含內接式、外接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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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 燈具 |
神明桌用神明燈 |
水族箱用燈具 |
聖誕燈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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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環)式螢(日)光燈管 |
螢(日)光燈用安定器 |
緊密型螢光燈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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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電燈泡(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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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具(一般室內照明用之小夜燈、桌燈、崁燈、壁燈、吸頂燈、檯燈、立燈、吊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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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 及 配電 器材 |
建築用防火門 |
建築用鋼筋 |
鋼纜(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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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重用鈎環(使用荷重為50公噸以下且標稱尺度6mm以上) |
荷重用吊鈎(使用荷重為31.5公噸以下) |
耐燃壁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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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
塗料 |
層積材(角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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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模板用合板及施工架踏板用合板 |
粒片板 |
中密度纖維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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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質地板 |
集成材 |
電源轉接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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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源插接器 |
電源線組 |
漏電斷路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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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膠絕緣電線(纜) |
插頭、插座 |
壁開關、壁插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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閘刀開關、配線用開關 |
無熔絲開關、配電用熔絲開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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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燃建材(石膏板、岩綿裝飾吸音板、矽酸鈣板、纖維水泥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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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壓電表用塑膠箱體及固定板 |
塑膠絕緣電線(PVC、PE電線(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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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 器材 |
卡式爐 |
登山爐 |
休閒爐(含露營及野外用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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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熱水器 |
瓦斯爐 |
瓦斯烤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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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調整器 |
瓦斯附錶控制調整器 |
瓦斯用橡膠軟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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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鋼瓶用開關 |
拋棄式及簡易型打火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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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罐(卡式爐用、休閒爐用、登山爐用、噴燈用、填充打火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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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 手工具 |
電鑽(限檢驗交流電用) |
電剪(限檢驗交流電用) |
電鋸(限檢驗交流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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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電動圓盤鋸 |
手提式研磨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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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電刻磨機(限檢驗交流電用) |
電動套筒扳手(限檢驗交流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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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打蠟機(限檢驗交流電用) |
沖、鎚擊電鑽(限檢驗交流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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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式圓盤型磨機 |
其他電動手工具(限檢驗其他具有木材加工功能之手提式電動圓盤鋸、具研磨功能之手提式動力工具、交流電用之電動手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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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防護用具及其他 |
汽車輪胎、機車輪胎 |
車用千斤頂 |
溜冰鞋(含直排輪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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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用座椅安全帶 |
滑溜板 |
壁掛式陶瓷臉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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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馬達 |
電鈴 |
PVC塑膠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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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目鏡 |
安全鞋 |
安全帶(作業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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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鋼瓶閥 |
乙炔鋼瓶閥 |
高壓鋼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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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手套 |
衛生套(保險套) |
動力衝剪機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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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眼鏡 |
家庭用壓力快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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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合金盤型輪圈(汽車用18吋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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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護頭盔(機車安全帽、騎乘自行車等運動用頭盔、工地、電工用安全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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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 |
嬰幼兒穿著之服裝及服飾附屬品(供24個月以下或身高86cm以下使用者) (嬰兒鞋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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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衣、毛衣、泳衣、織襪紡織品(毋須貼附商品檢驗標識) 毛巾、寢具、內衣紡織品(須貼附商品檢驗標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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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本表僅供參考用,商品是否列為應施檢驗品目仍以標準檢驗局公告
-列檢應施檢驗項目之標示介紹
標示圖識 |
標示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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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原始的商品檢驗標識,也有人稱為小黃標籤。在所有的檢驗標識中,只有該標籤是由標準檢驗局印製的,業者需與商檢局購買此標籤,並貼於商品上。若在商品上看到此標識,則代表該商品是經過每批檢驗合格的。 |
RXXXXX |
「R」字軌為驗證登錄檢驗標識,R是指登錄的意思。當產品的設計和製造過程經過第三方公正機關驗證證明符合規定的標準,就可以核准登錄,所以取得驗證登錄的商品,廠商必須要負責後續產品品質的一致性。 在此一標識下,所取得的證書簡稱為「RPC證書」。R代表Registration,P代表Product,C代表Certificate。取得此類型的證書之廠商,方能直接以此證書進行報關與販售事宜,這也是在市場上最常見的標識之一。 適用產品:電器、消防、電子、電腦資訊產品、建築裝修、瓦斯器材、嬰兒用品、電動手工具、玩具、壁掛式陶瓷臉盆及個人防護用具等。 |
TXXXXX |
「T」字軌為型式認可檢驗標識,T是指型式的意思。主要的內容與RPC相同,仍需檢附相關報告與文件,差異僅在於申請型式認可之標識,在取得證書後,需以逐批報驗的方式來進行後續報關的動作。 在此一標識下,所取得的證書簡稱為「TA證書」。T代表Type,A代表Approval,通常在瓦斯罐和打火機上幾乎都可見到這種標識。 適用產品:直流電子產品、電腦資訊產品、瓦斯罐、拋棄式及簡易型打火機。 |
DXXXXX |
「D」字軌為符合性聲明檢驗標識,D是指聲明的意思,也就是由廠商依據檢驗標準自行完成檢驗,並且自我聲明產品是符合標準的。這種檢驗方式廠商容易掌控產品的上市時間,主要適用在資訊產品零組件的檢驗。 在此一標識下,所取得的證書簡稱為「DOC證書」。D代表Declaration, O代表Of, C代表Conformity,通常在USB快閃隨身碟和硬碟等等,都可見到這種標識。 適用產品:電腦零組件、主機板及各項內插卡、數位相機、數位攝影機。 |
QXXXXX |
「Q」字軌為管理系統認可檢驗標識,Q是指是品質管理的意思。廠商在取得標準檢驗局認可的管理系統驗證後,就可以自行副署簽發查驗證明,很多水泥廠都採用這種檢驗方式,加快產品通關和出廠的速度。 適用產品:水泥。 |
MXXXXX |
「M」字軌為商品監視檢驗標識,M指的是監視的意思。經常用於玩具、紡織品與文具用品等等上。這種標識必須另外加註產品的批號,以便於後市場產品有問題的話,能快速追蹤並反饋。 適用產品:玩具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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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C標誌所代表的意義為:V代表Voluntary(自願性)、P代表Product(產品)、C代表(Certification)驗證。有標示「VPC」標誌的產品,表示品質及安全性皆符合相關標準規範之規定。 經濟部公布「自願性產品驗證實施辦法」,主要為補充強制性產品驗證之不足,且兼顧扶植產業發展及保障消費者權益等目的,以及加速產品驗證與國際接軌。主要適用於:電氣產品零組件、車輛零組件、運動器材、機械產品和海洋深層水等產品的特別標準,只需產品符合標準並且通過工廠檢查,即可使用此一標識。 適用產品: 電氣產品零組件、車輛零組件和海洋深層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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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字標記的圖形是由國家標準的英文「CNS」和中文「正」所組成,是國內最老牌的驗證標記,而正字標記驗證制度係為推行我國國家標準(CNS),主要藉由核發之正字標記,以彰顯產品品質符合國家標準,且其生產製造工廠採行之品質管理,亦符合國際規範之品質保證制度,使生產廠商藉正字標記之信譽,爭取顧客信賴以拓展市場,消費者亦可經由辨識正字標記,安心購得合宜之優良產品,權益獲得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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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劃一度量衡,確保量測之準確,經檢驗合格之器具,如是水表、電表、瓦斯表、加油機等等,由檢定機構於器具上附加字之圖印之檢定合格印證或給予合格證書,以確定其構造、性能及器差等合於規定,若度量衡器如果沒有這一張合格單,是不可以使用與販售的。 適用產品: 水表、電表、瓦斯表、加油機等。 |
-應施檢驗項目申請所需文件
針對不同的應施檢驗項目,有不同的申請流程。業者可依照不同的產品特性與結構,選擇最恰當也最有利的標識來運用。下列將會針對應用最廣也最常見的幾個標識來分述不同的申請流程。其餘未列舉標識的相關申請事宜,歡迎與銓宥聯繫。
【所需文件比較表】
標識類別
相關資訊 |
驗證登錄(RPC) |
型式認可(TA) |
符合性聲明(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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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文件 |
1.申請文件: A)申請書 B)營利事業登記證 C)工廠檢查報告或ISO證書 (僅模式2+3免附) D)低功率射頻電機型式認證證明(若無無線功能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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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術文件: A)繁體中文使用手冊(含技術規格) B)系列差異表 C)電路方塊圖/電路圖/零件位置圖/基板銅軌圖 D)繁體中文規格標籤 E)重要零組件之證書與規格書 F)CB測試報告(資訊類產品可用CB報告轉發) G)應施檢驗項目對應的測試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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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檢查/工廠ISO證書 |
僅模式2+3免附 |
不需要 |
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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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代理商 |
需要 (商檢局規定申請人需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若無銓宥可提供代理商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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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測試 |
需在商檢局指定的實驗室測試,當地或國外皆可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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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有效期 |
三年 (標準無變更下,可延展一次,有效期為三年) |
三年 (標準無變更下,無延展次數限制,每延展一次有效期為三年) |
標準無變更下, 無期限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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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授權 |
可向商檢局辦理授權放行通知書,以利其他進口商後續通關事宜。 |
證書持有人可自行出具商品型式認可授權書即可,不需透過商檢局。 |
因無制式的授權書,證書持有人可自行出具相關的授權書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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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費比較表】
標識類別
相關資訊 |
驗證登錄(RPC) |
型式認可(TA) |
符合性聲明(DOC) |
新申請規費 |
NT$ 5,000.- |
NT$ 3,500.- |
Free |
系列申請規費 |
NT$ 3,000.- |
NT$ 2,000.- |
Free |
變更證書資料申請規費 |
NT$ 500.- |
NT$ 500.- |
Free |
授權辦理規費 |
NT$ 500.- |
Free |
Free |
延展規費 |
NT$ 3,000.- |
NT$ 2,000.- |
Free |
證書年費 |
NT$ 5,000.- (365天逐日遞減) |
Free |
Free |
指定代碼申請規費 |
Free |
Free |
NT$ 1,000.- |
銓宥有限公司在申請BSMI的實務操作上有相當豐富的經驗,協助國內外客戶解決在測試與文件彙整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以最快的速度,最簡化的方式完成案件,並取得證書。
若有上述未提及的相關問題,煩請與我們聯繫,我們將會竭誠為您服務。
台灣-NCC
【NCC背景與簡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訊傳播基本法」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分別於93年1月7日及94年11月9日奉 總統令公布施行後,並於95年2月22日正式成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為NCC。
凡具有無線、通訊、電信終端設備功能之產品,須經NCC檢驗合格,並取得商品合格證書後,始得輸入或在國內市場陳列銷售 。
-NCC型式認證
NCC型式認證大致分為:
- 販賣用電信終端設備,如:行動電話、交換機、無線傳真卡等等,任何含有電信通訊功能之設備都歸屬於電信終端設備。
- 販賣用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如:藍牙設備、無線網卡、無線路由器、Qi無線充電器、智能手環/手錶、智能設備、智能家電、WiFi、2.4G設備、RFID、主動式NFC、Zig-bee等等,任何含有無線通訊功能之設備都歸屬於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NCC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簡易符合性聲明
以下六項品項得申請簡易符合性聲明,如含有複合功能則不得申請簡易符合性聲明:
一、藍牙滑鼠。 二、藍牙鍵盤。 三、藍牙耳機。
四、藍牙自拍器。 五、藍牙觸控筆。
六、僅供直流電源之藍牙喇叭,指內建乾、鋰電池操作之藍牙喇叭或外接至器材本體端之電源為直流電之藍牙喇叭。
-NCC免經許可或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2017/5/9 NCC公告以下品項可豁免申請:
- 無線無線射頻辨識器材之被動式電子標籤(無內建電池之電子標籤)。
- 不具無線通信功能之無線充電器。
- 無線充電器除傳輸射頻能轉換為電能之無線電波外,不具無線通信功能。
- 屬Qi(WPC)、AFA –Inductive(PMA)或AFA- Resonant (A4WP)標準之無線充電器,仍為NCC列管範圍。
- 不含WiFi或藍牙等無線電發射功能器材之非隨插即用之無線射頻零組件/模組。
- 不含WiFi或藍牙等無線電發射功能器材之收信機。
- 不含WiFi或藍牙等無線電發射傳輸數據功能器材之工科醫用電機。
- 船舶用航儀設備。
-NCC Logo
-NCC 審驗合格標籤
經NCC審驗合格之電信射頻管制器材或電信終端設備,送審廠商得將認證證明核給之標籤式樣自製標籤,標貼或印鑄於器材本體明顯處,始得販賣或公開陳列。
-相關法規
法規名稱 |
規範產品 |
適用工作頻帶範圍 |
PLMN01 |
900MHz頻段(發射頻率由890MHz至915MHz頻率範圍,及接收頻率由935MHz至960MHz頻率範圍)及1800MHz頻段(發射頻率由1710MHz至1785MHz頻率範圍,及接收頻率由1805MHz至1880MHz頻率範圍)之GSM及DCS行動電話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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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MN02 |
1905-1915兆赫之數位式低功率(Personal Handy Phone System,PHS)終端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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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MN03 |
1900兆赫數位式低功率PACS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
1895-1900及1975-1980兆赫之數位式低功率(Personal Access Communications System,PACS)終端設備。 |
中繼式無線電話機技術規範 |
(一)500 MHz 手持式中繼式無線電話機 (二)500 MHz 車裝式中繼式無線電話機 (三)800 MHz 手持式中繼式無線電話機 (四)800 MHz 車裝式中繼式無線電話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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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數據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
(一)500 MHz 行動數據終端設備 (二)800 MHz 行動數據終端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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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線電叫人系統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
(一)160 MHz頻帶,POCSAG 1200bps 編碼格式傳輸速率之無線電叫人收信器。 (二)280 MHz頻帶,POCSAG 1200bps 編碼格式傳輸速率之無線電叫人收信器。 (三)284.5-285.5MHz頻帶,FLEX或POCSAG 6400bps編碼格式傳輸速率之無線電叫人收信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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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MN07 |
工作頻帶: 本規範僅適用之工作頻帶範圍為1880-1895兆赫。 適用設備: 為連接於公眾電信網路之無線系統設備,依無線介面界分為固定部(Fixed Part)及移動部(Portable Part)兩部分: 固定部包含用戶自備專用交換機、基地臺控制器、基地臺及家用型基地臺(有線電話無線主機)。 移動部包含手持式無線電話機、無線網路中繼器、無線網路終端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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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MN08 |
本規範僅適用: IMT-2000之WCDMA FDD(1920MHz至1980MHz; 2110MHz至2170MHz頻率範圍)、WCDMA TDD(1915MHz至1920MHz; 2010 MHz至2025MHz頻率範圍)及CDMA2000 FDD(824MHz至849MHz; 869MHz至894MHz;1920MHz至1980MHz; 2110 MHz至2170MHz頻率範圍)技術標準之第三代行動通信終端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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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MN09 |
無線寬頻接取行動臺技術規範 |
適用於工作頻率2.5-2.69GHz無線寬頻接取行動台之型式認證,其樣式包括手持式及移動式設備。 |
PLMN10 |
行動寬頻行動臺技術規範 |
本規範適用於行動寬頻業務頻段,700 MHz頻段(上行703-748MHz/下行758-803MHz)、900MHz頻段(上行885-915MHz/下行930-960MHz)及1800MHz頻段(上行1710-1770MHz/下行1805-1865MHz)行動寬頻行動臺之型式認證,其樣式包括手持式及移動式設備。 |
PLMN11 |
行動寬頻業務窄頻終端設備技術規範 |
本規範適用採分頻雙工(Frequency Division Duplex, FDD)或分時雙工(Time Division Duplex, TDD) 之LTE機器型通訊(LTE-M1)或窄頻物聯網(NB-IoT)窄頻終端設備型式認證。 |
LP0002 |
1.工作頻率:1.705至10MHz 2.工作頻率為13.553至13.567MHz 3.工作頻率為26.29至27.28MHz 4.工作頻率為40.66至40.70MHz及大於70MHz 5.工作頻率為49.82至49.90MHz 6.工作頻率為72.0至73.0MHz 7.工作頻率為88至108MHz 8.工作頻率為174至216MHz,584至608MHz 9.工作頻率為216至217MHz 10.工作頻率為2400至2483.5MHz,5725至5875MHz,24.0 至24.25GHz 11.工作頻率為2435至2465MHz,5785至5815MHz,10500 至10550MHz,24075至24175MHz 12.工作頻率為2.9至3.26GHz,3.267至3.332GHz,3.339 至3.3458GHz,3.358至3.6GHz 13.工作頻率為57至64GHz 14.工作頻率為76至77G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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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N01 |
適用於連接至公共交換電話網路之終端設備及可搭配終端設備而使用的串接設備或橋接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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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0002 |
適用於已開放用戶自備而與公眾電信網路運作有關之DS1終端設備﹐並以一般製造、進口、販賣廠商自用者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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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TE01 |
工作頻率為2400至2483.5兆赫(MHz) 之射頻電信終端設備。 採用跳頻(frequency hopping)或數位調變(digitally modulated)之射頻電信終端設備。 具中繼功能之無線用戶專用交換機(Wireless PABX)不適用本規範。 |
備註:本表僅供參考用,最新法規以NCC公告為主。
【所需文件表】
所需文件 |
1-1.申請文件 – 申請者為國內公司: A) 申請書、委託書 B) 營利事業登記證 1-2.申請文件 – 申請者為國外公司: A) 申請書、委託書 B) 申請者公司登記證明 C) 製造商ISO證書 D) 製造商公司登記證明 2.技術文件: A) 中或英文使用手冊(含技術規格) B) 產品RF規格表 C) 電路方塊圖及電路圖 D) 天線規格 E) 器材樣品之檢驗報告 |
工廠檢查 |
不需要 |
當地代理商 |
當地或國外皆可接受 (NCC接受允許海外公司做為申請者,不限定為國內之公司) |
當地測試 |
當地或國外皆可接受 (NCC接受MRA報告,不限定為當地測試,銓宥提供代理投件服務) |
模組認證或 系統(成品)認證 |
模組及成品認證皆可接受 但NCC對於模組認證有一些相關規定必須注意及遵守,如您有模組申請之相關問題可向銓宥諮詢 |
證書有效期 |
產品無設計變更下或標準無變更下,無期限限制 |
證書授權 |
可向NCC申辦同意他人使用審驗合格標籤, 以利進口商或代理商後續通關及銷售事宜。 |
-NCC審驗費用表-電信終端設備
費用名稱 |
單位 |
收費金額 (新臺幣) |
減免規定 |
電信終端設備通信介面(不含電磁波能量 吸收比)審驗費 |
件 |
7,000.- |
屬系列產品者審驗費減半收取。 |
電信終端設備電磁波能量吸收比審驗費 |
件 |
7,000.- |
|
電信終端設備電磁相容審驗費 |
件 |
5,800.- |
|
電信終端設備電氣安全審驗費 |
件 |
5,800.- |
|
電信終端設備符合性聲明審驗費 |
件 |
2,500.- |
無。 |
-NCC審驗費用表-低功率射頻電機
費用名稱 |
單位 |
收費金額 (新臺幣) |
項 目 |
減免規定 |
低功率射頻電機第一類 審驗費 |
件 |
6,300.- |
(工作頻率1GHz 以下之低功率射頻電機,但無線資訊傳輸設備或採用跳 頻或數位調變之器材除外) |
屬系列產品者審驗費減半收取。 |
低功率射頻電機第二類 審驗費 |
件 |
8,400.- |
低功率射頻電機第二類審驗費(工 作頻率超過1GHz 以上之低功率射 頻電機,但無線資訊傳輸設備或採 用跳頻或數位調變之器材除外) |
|
低功率射頻電機第三類 審驗費 |
件 |
10,300.- |
低功率射頻電機第三類審驗費(無 線資訊傳輸設備或採用跳頻或數位 調變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
|
符合性聲明 (含簡易符合性聲明) |
件 |
2,500.- |
低功率射頻電機第四類審驗費 |
不得系列申請。 |
備註:本表僅供參考用,最新法規以NCC公告為主。
銓宥有限公司在申請NCC的實務操作上有相當豐富的經驗,協助國內外客戶解決在測試與文件彙整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以最快的速度,最簡化的方式完成案件,並取得證書。
若有上述未提及的相關問題,煩請與我們聯繫,我們將會竭誠為您服務。
台灣-節能標章與能源效率標示
節能標章標誌 節能標章圖示介紹
【簡介】
為使國內使用能源之設備及器具能源效率能達到國際標準,並防止國外低效率產品輸入我國,除依「能源管理法」規定訂定國家能源效率標準逐年汰換老舊設備器具外,對於高效率省能產品建立進一步推廣應用機制。
由經濟部能源局 建立自發性節能標章認證制度,以建構國內高能源效率之消費環境,引導消費者優先選用,進而積極鼓勵廠商研發生產高能源效率產品,降低能源之浪費,創造永續之能源應用。
節能標章為自願性認證,目前開放申請節能標章的項目如下51項品目,包含:家電、廚房、熱水、飲水、3C、照明、抽風、汽機車等設備,若未開放申請節能標章之產品,無法受理。但業者可提供相關產品節能之測試報告給能源局參考,當局將依據產品節能潛力做後續開放產品類別之規劃。
【開放申請節能標章之產品類別】
無風管空氣調節機 |
電風扇 |
除濕機 |
電冰箱 |
洗衣機 |
乾衣機 |
吹風機 |
烘手機 |
DVD(錄)放影機 |
組合音響 |
空氣清淨機 |
燃氣台爐 |
電鍋 |
排油煙機 |
微波爐 |
電烤箱 |
即熱式燃氣熱水器 |
貯備型電熱水器 |
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 |
溫熱型開飲機 |
冰溫熱型開飲機 |
冰溫熱型飲水機 |
電熱水瓶 |
溫熱型飲水機 |
貯(儲)備型電開水機 |
電視機 |
顯示器 |
影印機 |
印表機 |
筆記型電腦 |
桌上型電腦 |
在線式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 |
螢光燈管 |
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 |
出口及避難指示燈 |
室內照明燈具 |
緊密型螢光燈管 |
道路照明燈具 |
螢光燈管用安定器 |
發光二極體燈泡 |
發光二極體平板燈具 |
天井燈 |
筒燈及嵌燈 |
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 |
室內停車場智慧燈具 |
浴室用通風電扇 |
壁式通風電扇 |
軸流式風機 |
離心式風機 |
汽車 |
機車 |
|
銓宥可依不同的產品屬性,安排至實驗室作測試。並協助後續文件整理與線上投件之工作,簡化文件彙整的程序,快速取得標章。且將會提醒業者續約時程,並協助辦理續約申請,使標章永續使用。
【所需文件】
廠商申請使用節能標章,應區別產品型號,填具節能標章申請書,並檢具下列申請文件向執行單位提出申請。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產品生產工廠之工廠登記證明文件(產品為進口者可免附)。
(3)產品之輸入證明文件(產品為國內生產者可免附)。
(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或型式認可證書(產品非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品項者可免附)。
(5)經濟部授權機構核發之車型基本資料(非汽機車產品者可免附)。
(6)產品生產工廠與委託生產廠商之契約書(產品為自行生產或進口者可免附)。
(7)公司及生產廠場(服務場所)環保守法性文件(產品為進口者可免附)。
(8)產品能源效率測試報告。
(9)審查規費繳納證明文件。
(10)其他審查必要文件。
【節能標章證書效期】
節能標章使用證書有效期間為二年,於期限屆滿時失效。節能標章使用證書期限屆滿一個月前,廠商應檢具下列文件向執行單位提出展期申請,經執行單位初審通過後,召開驗審會辦理複審,經複審通過者,由執行單位發給節能標章使用證書,展延期間為二年。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產品生產工廠之工廠登記證(產品為進口者可免附)。
(3)產品之輸入證明文件(產品為國內生產者可免附)。
(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或型式認可證書(產品非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品項者可免附)。
(5)經濟部授權機構核發之車型基本資料(非汽機車產品者可免附)。
(6)產品生產工廠與委託生產廠商之契約書(產品為自行生產或進口者可免附)。
(7)公司及生產廠場(服務場所)環保守法性文件(產品為進口者可免附)。
(8)審查規費繳納證明文件。
(9)其他審查必要文件。
廠商未於前項規定期限提出展期申請者,應重新辦理申請。
【節能標章市場抽測】
執行單位執行本要點所定之能源效率抽測之場所係製造、貯存、陳列或銷售獲證節能標章產品之場所,其抽測原則如下:
(1)每個品項內每家獲證廠商至少抽測一款。
(2)每個品項內獲證款數較多之廠商及銷售量較大之產品得增加抽測數量。
(3)前一年整體抽測不合格率超過百分之三十品項得增加抽測數量。
(4)獲證廠商若其品項有連續兩年抽測結果皆合格者得間隔一年抽測。
(5)尚未推動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之品項得優先抽測。
年度抽測數量由執行單位報請審議會同意,並隨機抽出抽測型號。
執行單位得與受檢廠商聯繫會同抽測取樣地點與行程;若產品取樣遇有困難者,得另行指定抽測取樣地點。
【節能標章申請規費】
一、新申請案每一主型式每型式新臺幣一千元;系列型式每型式新臺幣一千元。
二、續約申請案每一型式新臺幣一千元。
三、申請變更公司名稱、地址、電話、負責人,每一證書新臺幣一百元。
【申請流程】
備註:
1. 廠商使用節能標章前,應與執行單位簽訂節能標章使用契約。
2. 廠商提出申請:銓宥將協助廠商至節能標章申辦系統填寫/上傳相關資料,並協助繳納規費追蹤進度。
3. 補件:申請案件需補正資料者,銓宥將會與廠商聯繫簡化補件問題,盡速進入初審階段。
4. 初審:申請案件之資料齊備後,由執行單位進行節能標章初審作業。
5. 複審:初審完成且文件齊全情況下,由審驗會進行複審。
6. 審查結果:經審議會複審後,複審結果由執行單位通知申請廠商。
7. 核准:經審議會核准後,由執行單位寄發節能標章合格證書。
8. 標章使用:執行單位建立節能標章資料檔案,提交經濟部能源局,並定期追蹤管理節能標章之使用。
9. 追蹤管理:廠商於節能標章使用期間,應於每年一、四、七及十月上旬,彙整前一季節能標章產品
銷售量及使用量之資料,並送執行單位建檔管理。
能源效率標示
【簡介】
為因應國際間溫室氣體減量的環保壓力,以及高能源價格時代的來臨,目前世界先進國家皆以能源效率標示制度做為國家耗能產品能源效率管理之重要政策工具。我國於去(九十八)年七月八日正式公佈「能源管理法部份修正條文」,將強制性能源效率標示管理納入,藉由揭產品能源效率資訊,引導消費者選購高能源效率產品,並逐步淘汰低能源效率產品。
「強制性能源效率標示制度將於99年7月1日起正式上路,目前控管的產品為:
無風管空氣調節、除濕機、電冰箱、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瓦斯爐、即熱式燃氣熱水器、貯備式電熱水器、電熱水瓶、溫熱型開飲機、冰溫熱型開飲機、溫熱型飲水機、冰溫熱型飲水機、電鍋等,共計13項。
銓宥為客戶規劃BSMI認證時,會一併為廠商規劃是否需申請能源效率標示。取得的認證項目越多,在市場上販售將越有競爭力,並隨時更新能源局之最新公告,爭取第一時間取得能源效率標示。
【申請流程及所需文件】
1. 廠商製造或進口電鍋前,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 統)登錄帳號及密碼,以使用管理系統:
(1)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登錄帳號及密碼申請表。
(2)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廠商取得管理系統登錄帳號及密碼後,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電鍋能源效率分級標示:
(1)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登錄申請表。
(2)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或商品型式認可證書,並將其彩色掃描電子檔上傳至管理系統。
(3)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證,且不得為廠商或其轉投資事業所屬實驗室作成之安規試驗報告及能源效率測試報告影本或電子檔光碟片;以報告影本檢具時,應加蓋公司印鑑於該影本上。
(4)前款能源效率測試報告所登載之測試型號,與申請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之產品型號不同,如係於同一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或商品型式認可證書時,並應檢具能源效率符合型式聲明書。
(5)中央主管機關應依能源效率測試報告所載熱效率標示值,按能源效率分級基準表核定申請產品之能源效率等級。
(6)廠商製造或進口時,應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圖黏貼於正面明顯處或附加於使用說明書;陳列或銷售時,應於正面明顯處黏貼或懸掛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圖。
(7)前點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圖應符合所定規格,並以彩色方式呈現,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致消費者無法辨識。但得依等比例放大。
(8)廠商於陳列或銷售處所使用之產品型錄,應於產品圖形旁,明確顯示其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圖。如產品資訊以文字或表格方式呈現,應加註熱效率標示值及能源效率等級。
【後市場管理及稽查】
1. 廠商應於每年二月底前,至管理系統填報前一年度各型號銷售數量。
2. 能源局得每年辦理抽測, 抽測產品型號及數量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廠商應於通知期限內將抽測產品送至指定檢驗試驗室測試,其抽測結果且應符合所規定之容許耗用能源基準。
3. 抽測結果未符合前項規定者,由中央主管機關通知廠商辦理複測;複測數量應為該產品相同機型抽測數量之二倍,複測相關費用由廠商負擔。
4. 廠商未辦理抽測、複測或複測結果未全數符合規定,依能源管理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未於期限內完成改善者,中央主管機關並應廢止其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但廠商因停止製造或停止進口,致無法辦理能源效率檢查時,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並註銷產品能源效率分級標示者,不在此限。
5. 中央主管機關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將前項資訊公布於管理系統。
6. 前點抽測數量,依前一年度製造或進口電鍋之總數量,每四千台檢查一台;總數量未達四千台者,亦檢查一台。但中央主管機關得視需要調整檢查型號及數量。
【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申請規費】
不需繳交申請規費。
證書形式 證書內容 |
中華民國能源效率標示 |
新申請 |
|
新申請所需文件 |
如上所述,商品驗證登錄證書或商品型式認可證書(應以正本經彩色掃描成電子檔後上傳於管理系統;該產品申請商品驗證登錄或商品型式認可時所出具之安規試驗報告,應以加蓋公司印鑑之影本或電子檔光碟片郵寄能源局。 |
新申請規費 |
免收規費 |
新申請證書有效期 |
在能源效率與產品結構無變更下,無有效期限 |
續約 |
|
因目前無有效期限限制,故可不需辦理續約。未來是否有期限限制,將依能源局公告為主。 |
【節能標章與能源效率標示之比較表】
證書形式 項目 |
節能標章 |
能源效率標示 |
標示 |
|
|
強制性/非強制性 |
自願性認證標章: 凡通過節能標章認證之產品,代表其為 同類型產品前15~30%之高能源 效率產品, 或其能源效率比中華民國國家標準約高出 10%~50%,代表在相同的使用條件下, 更省能源。 |
強制性認證標章: 透過揭露能源效率、能源效率等級、年耗電量等..資訊,更進一步顯示使用本產品的耗電量及省能效果,讓國人於選購時,依據能源效率資訊,比較並選購合適的節能產品。 |
控管品項 |
目前開放51項品目 (依主管單位公告為準) |
目前開放13項品目(依主管單位公告為準) |
規費 |
新台幣一千元 / 單一型號 |
無規費 |
證書有效期 |
節能標章使用期間為二年,可多次續約。 |
目前無有效期 |
BSMI已於110年6月24日發佈正式公告,新增列管七項充電式家電產品,原由是,近年來由於充電式家電在充電時起火燃燒的案例頻傳,因此BSMI於日前召開說明會,並於112(2023)年/1月/1日起陸續將充電式家電列管進來,首批列管品項有以下七項:
1.充電式電風扇
2.充電式真空吸塵器及吸水清潔機
3.充電式燙(整)髮器 (直/捲髮器)
4.充電式電動食品混合器(調理機、果汁機、奶泡機、打蛋機、食物攪拌機、食物處理機及絞肉機等)
5.充電式充電式電動榨汁機
6.充電式電動食品碾磨器 (磨豆機、攪拌機)
7.充電式電動按摩器具
上述品項,若預計申請BSMI,除了整機需要通過檢測,內部鋰電池芯(battery cell)和鋰電池組(battery pack)也需要有相關規定的認可證書、報告,請見相關要求如下:
*鋰電池芯Battery cell 需有IEC62133-2 CB證書+報告 或 CNS15364+UN38.3報告;
*鋰電池組Battery pack需有CNS62133-2 CB證書+報告,若無CB認可,可以安排CNS62133-2的「 振動」及「機械衝擊」測試.
*如果內部沒有鋰電池組,整機無條件需安排加測CNS62133-2的「 振動」及「機械衝擊」測試。
BSMI預計112年起新增列管"織物蒸汽機(蒸氣掛燙機)"納入應施檢驗品項
BSMI於日前召開說明會,預計從112(2033)年/1月/1日起新增列管蒸氣掛燙機,執行檢測標準為:
CNS13783-1 電磁相容
CNS60335-1 安全規範
CNS60335-2-85 安全規範
BSMI公告預計會在今年(110年)公佈,公佈後就可以開始安排相關檢測,完成相關檢測就可以投件取未來證書,證書有效日期將會從112年1/1起算三年,取得合格證書後即可使用BSMI合格標誌。
【家電產品檢驗標準,自民國108年1月1日起實施新版標準產品檢驗】
新舊版本測試標準如下:
項目 標準 |
舊版標準 |
新版標準 |
EMC-電磁相容 |
CNS13783-1(93年版) |
CNS13783-1(102年版) |
Safety-安全試驗 |
CNS3765(94年版) / IEC60335-2-XX |
CNS60335-1(103年版) / CNS60335-2-XX |
RoHS |
-- |
CNS15663第5節「含有標示」(102年版) |
新舊版本主要差異如下:
- 擴大檢驗電池供電電器與其他直流供電電器
- 說明書警語追加
- 部分測試條件/細項修正
- 部分零組件證明文件修正
- 因電源線組標準也修正,故家電產品搭配之電源線需為新版標準
- 若使用可程式保護裝置之產品需進行軟體評估
- 需增加RoHS含有標示規定
- 測試費用增加
- 部分產品需加測EMS
因應家電產品標準變更,部分測試細項與文件要求會有所差異,不同產品會有不同注意事項。
若有新版家電的相關問題,歡迎與銓宥聯繫。
中國大陸
- CCC 認證(強制性)
【簡介】
-背景
中國CCC認證全稱為:「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英文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簡稱CCC或3C。CCC認證是政府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加強產品質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CCC認證是通過制定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和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程序,對列入《目錄》中的產品實施強制性的檢測和審核。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沒有獲得指定認證機構的認證證書,沒有按規定張貼認證標誌,一律不得進口、不得出廠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CCC認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規定各類產品進出口、出廠、銷售和使用必須取得的認證,只有通過認證的產品才能被認為在安全、電磁相容性(EMC)、環保等方面符合強制要求。如果產品出口,有3C認證標識,可以減少出口檢測的某些項目, 另外, 有3C認證的產品和企業,容易得到認可,增強客戶的信心,塑造企業形象,增加知名度。
-應施檢驗項目
依據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20年第18號公告)目前列為CCC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品項,
如下列表所示,只要在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品項,都必須申請CCC:
產品大類 |
產品種類及代碼 |
一、電線電纜(3種) |
1.電線組件(0101) |
2.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線電纜(0104) |
|
3.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絕緣電線電纜(0105) |
|
二、電路開關及保護或連接用電器裝置(5種) |
4.插頭插座(0201) |
5.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開關(0202) |
|
6.器具耦合器(0204) |
|
7.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電器附件外殼(0206) |
|
**8.熔斷體(0205、0207) |
|
三、低壓電器(2種) |
**9.低壓成套開關設備(0301) |
**10.低壓元器件(0302、0303、0304、0305、0306、0307、0308、0309) |
|
四、小功率電動機(1種) |
**11.小功率電動機(0401) |
五、電動工具(3種) |
*12.電鑽(0501) |
*13.電動砂輪機(0503) |
|
*14.電錘(0506) |
|
六、電焊機(4種) |
*15.直流弧焊機(0603) |
*16.TIG弧焊機(0604) |
|
*17.MIG/MAG弧焊機(0605) |
|
*18.等離子弧切割機(0607) |
|
七、家用和類似用途設備(19種) |
19.家用電冰箱和食品冷凍箱(0701) |
20.電風扇(0702) |
|
21.空調器(0703) |
|
**22.電動機-壓縮機(0704) |
|
23.家用電動洗衣機(0705) |
|
24.電熱水器(0706) |
|
25.室內加熱器(0707) |
|
26.真空吸塵器(0708) |
|
27.皮膚和毛髮護理器具(0709) |
|
28.電熨斗(0710) |
|
29.電磁灶(0711) |
|
30.電烤箱(可擕式烤架、麵包片烘烤器及類似烹調器具)(0712) |
|
31.電動食品加工器具(食品加工機(廚房機械))(0713) |
|
32.微波爐(0714) |
|
33.電灶、灶台、烤爐和類似器具(駐立式電烤箱、固定式烤架及類似烹調器具)(0715) |
|
34.吸油煙機(0716) |
|
35.液體加熱器和冷熱飲水機(0717) |
|
36.電鍋(0718) |
|
37.電熱毯、電熱墊及類似柔性發熱器具(0719) |
|
八、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18種) |
38.總輸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單揚聲器和多揚聲器有源音箱(0801) |
39.音訊功率放大器(0802) |
|
40.各類載體形式的音視頻錄製、播放及處理設備(包括各類光碟、磁帶、硬碟等載體形式)(0805、0812) |
|
41.各種成像方式的彩色電視接收機、電視機上盒(0808) |
|
42.電子琴(0813) |
|
43.微型電腦(0901) |
|
44.可擕式電腦(0902) |
|
45.與電腦連用的顯示裝置(0903) |
|
46.與電腦相連的列印設備(0904) |
|
47.多用途列印影印機(0905) |
|
48.掃描器(0906) |
|
49.伺服器(0911) |
|
50.傳真機(1602) |
|
51.無繩電話終端(1604) |
|
52.移動使用者終端(1606) |
|
53.資料終端(1608) |
|
54.多媒體終端(1609) |
|
55.電源(0807、0907) |
|
九、照明電器(2種) |
56.燈具(1001) |
57.鎮流器(1002) |
|
十、車輛及安全附件(13種) |
58.汽車(1101) |
59.摩托車(1102) |
|
60.電動自行車(1119) |
|
61.機動車輛輪胎(1201、1202) |
|
62.摩托車乘員頭盔(1105) |
|
63.汽車用制動器襯片(1120) (2020年6月1日起實施) |
|
**64.汽車安全玻璃(1301) |
|
**65.汽車安全帶(1104) |
|
**66.機動車外部照明及光信號裝置(1109、1116) |
|
**67.機動車輛間接視野裝置(1110、1115) |
|
**68.汽車座椅及座椅頭枕(1114) |
|
**69.汽車行駛記錄儀(1117) |
|
**70.車身反光標識(1118) |
|
十一、農機產品(2種) |
71.植物保護機械(1401) |
72.輪式拖拉機(1402) |
|
十二、消防產品(3種) |
73.火災報警產品(1801) |
74.滅火器(1810) |
|
75.避難逃生產品(1815) |
|
十三、安全防範產品(2種) |
76.入侵探測器(1901) |
77.防盜報警控制器(1902) |
|
十四、建材產品(3種) |
78.溶劑型木器塗料(2101) |
79.瓷質磚(2102) |
|
80.建築安全玻璃(1302) |
|
十五、兒童用品(3種) |
81.童車類產品(2201) |
82.玩具(2202) |
|
83.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2207) |
|
十六、防爆電氣(17種) |
84.防爆電機(2301) |
85.防爆電泵(2302) |
|
86.防爆配電裝置類產品(2303) |
|
87.防爆開關、控制及保護產品(2304) |
|
88.防爆起動器類產品(2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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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防爆變壓器類產品(2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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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防爆電動執行機構、電磁閥類產品(2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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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防爆插接裝置(2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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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防爆監控產品(2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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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防爆通訊、信號裝置(2310) |
|
94.防爆空調、通風設備(2311) |
|
95.防爆電加熱產品(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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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防爆附件、Ex元件(2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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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防爆儀器儀錶類產品(2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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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防爆感測器(2315) |
|
99.安全柵類產品(2316) |
|
100.防爆儀錶箱類產品(2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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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家用燃氣器具(3種) |
101.家用燃氣灶具(2401) |
102.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2402) |
|
103.燃氣採暖熱水爐(2403) |
標記✽的產品亦適用實施自我聲明模式A(自選實驗室型式試驗+自我聲明)的產品目前共7種;
標記✽✽的產品亦適用實施自我聲明模式B(指定實驗室型式試驗+自我聲明)的產品目前共12種。
-CCC標誌
-應施檢驗項目申請文件
【所需文件】
- 公司授權信(委託書)
- 組織機構代碼證
- 大陸境內企業營業執照
- OEM or ODM加工協議書
- CCC申請書
- CB報告與證書 (本體與電源)
- 線路圖/佈線圖
- 簡體規格標籤
- 簡體使用手冊
- 電源供應器CCC證書
- 電源線組CCC證書
- EMC重要零組件清單
- 安規重要零組件清單
- 樣品測試指南
- 工廠檢查報告
* 備註:文件需求會依不同產品特性有不同需求。
- CQC認證(自願性)
【簡介】
CQC標誌認證是中國品質認證中心開展的自願性產品認證業務之一,以加施CQC標誌的方式表明產品符合相關的品質、安全、性能、電磁相容等認證要求,認證範圍涉及機械設備、電力設備、電器、電子產品、紡織品、建材等500多種產品。CQC標誌認證重點關注安全、電磁相容、性能、有害物質限量(RoHS)等直接反映產品品質和影響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指標,旨在維護消費者利益,促進提高產品品質,增強國內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應施檢驗項目
電子產品及元器件 |
家用電器配件 |
電器附件 |
照明電器附件 |
電動工具及附件 |
中小型電機及配件 |
醫療儀器 |
家用電器 |
商用機械 |
照明電器 |
電線電纜 |
低壓電器 |
汽車零部件 |
摩托車零部件 |
輪胎類 |
玻璃類 |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及自動化裝置 |
水泵 |
電能表 |
低壓成套設備及配件 |
高壓設備及電器 |
發電機組 |
光伏(PV)類產品 |
機動車產品 |
持3C證書電線電纜產品CQC品質標誌認證 |
實驗用測控儀器設備 |
土方機械及其零件 |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充電介面 |
風能產品 |
熱能產品 |
紡織品 |
建築產品 |
衛生潔具 |
水泥產品 |
機械產品 |
辦公設備(性能) |
防雷產品 |
音視頻產品(性能) |
輕型電動車輛及其附件 |
電動汽車及其附件 |
軸承產品 |
“限制使用有毒有害物質”認證RoHS Certification |
非金屬材料及零部件性能標誌認證 |
鉛酸電池CQC標誌認證 |
學生用品 |
限制使用多環芳烴(PAHs)認證 |
蓄電池及電池 |
金屬焊接、切割及熱處理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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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標誌
-應施檢驗項目申請文件
【所需文件】
1. 公司授權信(委託書)
2. 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大陸境內企業營業執照
4. OEM or ODM加工協議書
5. CQC申請書
6. CB報告與證書 (本體與電源)
7. 線路圖/佈線圖
8. 簡體規格標籤
9. 使用手冊 /電信埠與頻率聲明
10. 電源供應器CCC證書
11. 電源線組CCC證書
12. EMC重要零組件清單
13. 安規重要零組件清單
14. 樣品測試指南
15. 工廠檢查報告
* 備註:文件需求會依不同產品特性有不同需求。
【CCC與CQC比較表】
標識類別 相關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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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性質 |
強制性認證項目 |
自願性認證項目 |
工廠檢查 |
需工廠檢查 |
需工廠檢查 |
當地代理商 |
可接受國外申請者 |
可接受國外申請者 |
當地測試 |
需當地測試 |
需當地測試 |
證書有效期 |
5年 |
依各產品類別 |
延展 |
不可延展/到期需重新送樣測試 |
不可延展/到期需重新送樣測試 |
中國大陸-SRRC
【SRRC背景與簡介】
SRRC為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State Radio Regulatory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自 1999 年 6 月 1 日起,中國資訊產業部 (Ministry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MII) 強制規定,所有在中國境內銷售及使用的無線電元件產品,必須取得無線電型號的核准認證 (Radio Type Approval Certification)。
前身為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 (State 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 SRRC) 的中國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 (State Radio Monitoring Center, SRMC) 為目前中國大陸唯一獲得授權可測試及認證無線電型號核准規定的機構。目前,中國已針對不同類別的無線電發射設備訂定特殊的頻率範圍,且並非所有頻率皆得以在中國合法使用。換句話說,所有在其境內銷售或使用的無線電發射設備會規定不同的頻率。此外,申請者必須注意某些無線電發射設備的規定範疇,不但要申請「無線電型號核准認證」,同時也必須申請中國強制認證 (CCC) 及 / 或進網許可證 (MII) 的核准。
【SRRC Logo】
SRRC沒有Logo,只需將其核准代碼CMIIT-ID:標貼在產品主體上。申請單位在取得《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准證》及其核准代碼後,廠商應在其核准的設備標牌上標明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准代碼(正常安裝時清晰可見),確因設備過小而無法在上面標明其核准代碼的,則應在其產品的說明書或使用手冊中登載該設備的型號核准代碼。
【無線電發射設備類型名稱目錄】
【所需文件表】
銓宥有限公司在申請SRRC的實務操作上有相當豐富的經驗,協助國內外客戶解決在測試與文件彙整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以最快的速度,最簡化的方式完成案件,並取得證書。
若有上述未提及的相關問題,煩請與我們聯繫,我們將會竭誠為您服務。
中國大陸-MII進網許可證
【MII背景與簡介】
中國大陸對接入公用電信網使用的電信終端 設備、無線電通信設備和涉及網間互聯的電信設備實行進網許可制度。實行進網許可制度的電信設備必須獲得資訊產業部頒發的進網許可證;未獲得進網許可證的,不得接入公用電信網使用和在國內銷售。進網許可證證書包含證書編號、申請單位、生產企業、設備名稱、設備型號、產地、備註、證書簽發日期、證書有效日期。進網許可證一般有效期為3年。
【進網所需材料】
廠家申請進網所需的基本材料:
申請表(兩份)、
企業法定代表人營業執照、
企業情況介紹、
設備介紹。
資料清單(設備進網所需的文件):
【進網申請流程全圖】
節能認證
資源節約產品認證是中國品質認證中心開展的自願性產品認證業務之一,以加施“節”標誌的方式表明產品符合相關的節能、節水等認證要求,認證範圍涉及電器、辦公設備、照明、機電、輸變電設備、建築等產品的節能認證,以及工業水處理、城鎮用水、農業排灌、非傳統水資源利用等產品的節水認證。旨在通過開展資源節約認證,促使消費者對節能產品的主動消費,引導和鼓勵節能產品的推廣和技術水準進步。
【應施檢驗項目】
【應施檢驗項目申請流程與文件】
-流程
- 所需文件
1. 授權書(委託書)
2. CCC證書/報告
3. CECP檢查報告
4. ODM/OEM協議書
5. 組織機構代碼證
6. 大陸境內企業營業執照
7. 產品資料確認明細表
- 商標證明
9. 商標使用授權信
10. 聲明書
11. 內部關鍵清單
12. 產品說明書
- 簡體中文規格標籤(含有”节”字的標示)
* 備註:文件需求會依不同產品特性有不同需求。
其他認證
尚有 幾種認證無特別分述說明,如下所述。若需要下述之認證申請,歡迎與銓宥聯繫。我們將依照您產品的特性,提供完善的規劃,加速取證時間。
印度-BIS
【背景】
根據Ministry of Electronics & 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規定,從2013年7月起,出口到印度的電子設備需要向印度標準協會(BIS)註冊。 並且BIS指定實驗室對欲進口的產品進行安全測試通過後,即向BIS申請註冊。註冊完成後,即可使用BIS的標誌,並需張貼在您的產品本體和包裝上。
【應施檢驗項目】
【應施檢驗項目申請流程與文件】
【所需文件】
Ø 申請表格
Ø CB報告
Ø 產品電路圖 / 方塊圖
Ø 產品使用手冊
Ø 重要零組件表與相關證書 (可參照CB報告)
Ø 當地申請人資訊
Ø 工廠註冊和英文翻譯的副本
Ø 商標註冊
Ø 至少1套樣品
【申請週期】
樣品抵達印度實驗室後,測試順利下約2-3個月(取決於設備類型和文件準備的時間)
銓宥與印度當地實驗室有密切的合作關係,能提供最專業與快速的認證服務。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與銓宥聯繫。
印度-WPC
【背景】
印度Wireless Planning & Coordination Wing,簡稱WPC,此單位為印度管制無線法規的機構。
所有無線產品欲進入印度市場之前必須取得WPC的認可。印度的頻段有分免費開放和暫未開放兩類:
針對免費開放的頻段,此類設備只需申請ETA(equipment type approval)證書;而其他未免費開放的頻段,則需要申請執照。
ETA 和執照的持有人都必須是當地註冊的公司。
【開放頻段】
以下為印度免費開放的頻段,申請ETA證書:
1. 2.40 ~ 2.4835 GHz
2. 5.15 ~ 5.350 GHz
3. 5.725 ~ 5.825 GHz
4. 5.825 ~ 5.875 GHz
5. 402 ~ 405 MHz
6. 865 ~ 867 MHz
7. 26.957 ~ 27.283 MHz
8. 335 MHz for remote control of crane
9. 20 ~200 KHz
10. 13.56 MHz
11. 433 ~ 434 MHz
【申請流程】
【申請文件】
Ø 申請表格 (銓宥準備)
Ø 當地代理商資訊
Ø RF測試報告 (CE R&TTE 或FCC報告)
韓國
【簡介】
韓國政府計畫由 KC Mark 取代所有認證標誌,韓國國家標準審議委員會在 2008 年8 月20 日的會議上,決定以”KC (Korea Certification)”標誌做為韓國國家標準統一標誌,目前韓國國內現有的13 種認證標誌將統一為KC 標誌。
在KC的申請項目下,主要有EMC、Safety與RF等等:
KC的安規認證是由KTL、KTC與 KTR所控管的,而這三間實驗室,皆隸屬於KATS(Korea Agecny for Technolgoy and Standards),KATS為最高的安全管理機構。
KC的EMC/Telecom/RF認證,在韓國約有40家實驗室可以執行測試。這些實驗室皆由RRA控管,RRA為最高的EMC/Telecom/RF管理機構。
在安規認證項目中,又分為兩類:強制性認證(Safety certification)和自願安全確認(Self-Regulatory
Safety Confirmation)認證,強制認證和自願安全確認認證的區分如下:
● 強制性認證(Safety certification)是指:
屬於強制性產品中的所有電子類產品必須獲得認證後才可以在韓國市場上銷售每年需要接受工廠審查和產品抽檢測試。
● 自願性認證是指(Self-Regulatory Safety Confirmation):
屬於自願性產品中的所有電子類產品只需測試獲得證書,不需要接受工廠審查。證書有效期為5年。
【應施檢驗項目】
目前針對強制性認證和自願安全確認的產品,如下列表所示:
【應施檢驗項目申請流程與文件】
-流程
-所需文件
1. 公司授權信(委託書)
2. 申請書
3. 韓文使用手冊
4. 韓文規格標籤
5. CB報告與證書 (本體與電源)
6. 線路圖/佈線圖/方塊圖
7. 重要零組件KC證書
* 備註:文件需求會依不同產品特性有不同需求。
韓國效率管理制度
【簡介】
韓國的能源管理公園(KEMCO-Korea Energy Management Corporation)為了創造應對氣候變化的能源利用文化、提高能效、開發和普及未來可再生能源技術。針對家電、辦公設備、熱使用設備等相關產品規劃了三種效率管理制度:能源消耗等級制度、待機功能耗減低程序與高效能源設備認證制度。希望能透過此三種效率管理制度,來達到節能減碳、降低能耗的目標。下面將針對不同效率管理制度,詳述如下:
壹、能源消耗率等級標記制度
能源消耗率等級制度是,根據能源消耗率或者能源使用量分1~5等級標在產品上,並且均符合最低消耗率標準(MEPS : 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的義務性制度。其目的是為了使消費者更容易選購高效節能型產品;同時促使生產(進口)商從生產(進口)階段起,生產以及銷售節能型產品的制度。
為了擴大普及節能型產品,能源消耗率等級標記制度對國內生產商(國產)以及國內進口商(進口)承擔以下三條義務:①有義務貼能源消耗率等級標籤;②有義務申報產品;③需符合最低消耗率標準(未達到5等級的產品禁止生產和銷售)等。
-應施檢驗項目
貳、高效能源設備認證制度
此制度是為了發展高效能源設備的普及,也為了初步形成市場,對一定標準以上的產品證實其性能的效率保障制度。已獲得認證的產品可以貼高效設備標識,並簽發高效設備認證書。目前對變壓器、泵、電動機、照明設備等41種產 品實施該制度。
-應施檢驗項目
叁、待機功耗減低程式產品
電腦、電視等辦公或家電設備,在不使用時處於待機狀態(standby),此時也要耗費不少電力,這種電力叫做待機功耗。待機功耗的耗費量相當多,特別是影印機和錄影機,耗費量竟達總消耗量的80%。辦公時間辦公設備在工作,而實際使用的時間卻不多。如電視,雖然關掉了電源,插頭卻連接在電源上,自然就耗費一定的電量。正如此,在待機時間耗費的能源費用超過我國家庭/商業部門電使用量的10%。減少其待機功耗且守護地球環境的方法就是購買節電型產品。在待機功耗減低程式上註冊的待機功耗減低優秀產品(節能標識產品),不工作時將自動實行睡眠模式來轉化成節能的最低功耗模式。這種待機功耗減低優秀產品可以通過產品的節能標識來識別,也可以通過網路節能產品目錄來確認。其宗旨是引導企業生產和普及政府規定的標準待機功耗優秀產品,從根本上實施節能。
-應施檢驗項目
【效率管理制度比較表】
日本-PSE
【PSE背景與簡介】
PSE(Product Safety of Electrical Appliance & Material)認證在日本稱之為“適合性檢查” ,是電氣用品進入日本市場的強制性認證制度,制定單位為日本《電氣用品安全法》。
《電氣用品安全法》原名為DENTORI,從2001年4月1日起,正式更名為《電氣用品安全法》 DENAE,統一使用PSE標誌,並加強了對進口商的懲罰措施。
日本市場的電器產品依據日本政府制定的《電氣用品安全法》和日本通商產業省 (METI)頒佈的省令技術標準區分為 ”特定電氣用品” (Category A)和 ”非特定電氣用品” (Category B)。
-”特定電氣用品” (Category A)為強制性認證產品:
A) EMC + Safety測試 + 工廠檢查=菱形PSE標誌。
B) 商品在進入日本市場前,廠商業者需取得METI授權的第三方認證機構所發給的認證合格證書後,
才能貼上菱形PSE標誌。
C) 控管產品包括:
電線、保險絲、配線器材、限流裝置、小型變壓器、電熱器具、電動應用機械器具、電子應用機
械器具、其他使用交流電的機電器具、攜帶式發電機等產品類別。
-”非特定電氣用品” (Category B)為自願性認證產品:
A) EMC + Safety測試=圓形PSE標誌。
B) 廠商業者只要符合電氣用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即可自行貼上圓形PSE標誌。
C) 控管產品包括:
電線、電線管、保險絲、配線器材、限流裝置、小型交流電動機、電熱器具、電動應用機械器具、
光源應用機械器具、電子應用機械器具、其他使用交流電的機電器具等產品類別。
【PSE Logo】
【應施檢驗項目】
【所需文件表】
日本-TELEC
【TELEC背景與簡介 】
TELEC(Telecom Engineering Center)是日本無線電設備符合性認證的主要的註冊認證機構。TELEC為強制性認證,根據《無線電法》的要求,對指定的無線電設備進行型號核準,即技術法規符合性認證。TELEC所認可的認證機構必須是MIC在指定無線電設備範圍認可的註冊認證機構。
【TELEC Logo】
【TELEC審驗合格標籤樣式】
【TELEC認證分類】
-無線電設備的分類
-認證類型
TELEC認證包括測試認證(Test Certification)與型式認證(Type Certification)。
A) 測試認證(Test Certification)
是針對每一個設備單元進行驗證(測試),證書也是針對每一個測試合格的設備單元發給,因此該認證只對每一個經過了驗證的設備單元有效。
B) 型式認證(Type Certification)
是指對相同設計和製造的設備樣品進行文件審查及樣品驗證,針對已符合的無線設備頒發型式認
證證書,但如果更改該無線設備的內部電路設計或製造方法/程序,設備將需要以新的型式重新申
請認證。
備註:對於非低功率無線電站及其終端設備的使用需要向MIC申請執照。
此外,對於電信終端設備的符合性認證分兩種情況:
A) 普通電話裝置,只要按電信事業法要求進行JATE認證。
B) 無線的終端設備,除了需按電信事業法要求進行JATE認證外,還需按無線電法要求進行TELEC認證。
-認證機構
目前由MIC認可的指定無線電設備註冊認證機構,如下:
1.TELEC
2.JARD
3.DSP Research, Inc.
4.Phoenix
5.TüV Rheinland Japan Ltd.
6.RF Technologies
7.UL Apex Co., Ltd.
8.COSMOS CORPORATION
9.Chemitox, Inc
【所需文件表 】
日本-VCCI
【背景與簡介】
VCCI認證是由日本電磁干擾控 制委員會(Voluntary Control Council for Interference b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管理,VCCI 認證為自願性認證,但是在日本銷售的資訊類產品,一般會被當地進口商/代理商要求進行VCCI 認證,是屬於一種市場壓力型的認證。製造商首先應申請成為VCCI 的成員,只要繳納入會費和會員年費就可以成為該VCCI會員,而客戶在拿到產品測試的報告之後還要到VCCI去繳納入會費和會員費之後才能使用VCCI標籤,而只有VCCI的實驗室會員才有資格做此項認證,即必須由有VCCI授權證書的實驗室才能出此類報告。
值得注意的是:該認證只專門針對IT電腦周邊設備,並非任何電子電氣產品都適合,其他的產品適用於:
【VCCI Logo】
【所需文件表】
印尼- SNI
【簡介】
SNI是Standard National Indonesia的縮寫,意思是印度尼西亞國家標準,簡稱SNI,是唯一在印尼國內適用的標準,由印度尼西亞技術委員會制定並由印尼國家標準局定義。
SNI於2007年9月7號起,截止2010年,印尼工業部已經發布了53種強制性工業標準(Standard National Indonesia/SNI),涉及汽車及摩托車零部件、家電、建材、電纜等領域。未通過國家標準認證( Standard National Indonesia/SNI)之產品,將予禁售,已流入市面之產品將予強制下架撤出。
所有出口到印度尼西亞的管制產品都必須有(SNI marking)SNI標誌,否則不能進入印尼市場
BSN(國家標準局)作為印度尼西亞一個主要責任的政府部門,取得KAN國家認可委員會的許可在印度尼西亞制訂和實施標準化活動、設立認證服務,並建立鑑定和認證制度的規章準則。印度尼西亞SNI認證為強制性認證。有關電子電器設備的強制性標準分為自願性質與強制性認證兩種,大部分的電子電氣產品不列入強制認證範圍。
印尼最近頒布了一項新的關於標籤法的條例,規定條例所列的商品必需附上印尼文標識:
印尼貿易部(The Ministry of Trade) 於去年12月21日公佈標記規範no.62/M-DAG/PER/12/2009,並於今年5月21日修定,法規中明文規定多項產品需附印尼文標記的要求,該法規將於今年9月1日正式針對新產品強制實施,若產品已在市面上流能者,則將有18個月的過渡期以供符合規範。
【應施檢驗項目】
【所需文件表】
泰國- NTC
【簡介】
泰國國家電信委員會(NTC)負責對通信產品進行符合性評估和認證。凡是屬於強制性管理範圍內的設備進入泰國市場皆須取得NTC 證書或登記。
三種設備類型,其符合性評估流程均各不相同:
1. Class A –
此類別下的設備根據NTC 所宣告的測試能力在NTC 辦公室進行測試,再由申請者提出電信設備註冊之申請,然後NTC 發放證書並給予一組註冊編碼做為設備合格卷標之使用。
2. Class B –
如Class A 之要求與流程,但NTC 接受基於按照國際標准進行測試並由有資格的實驗室發行的測試報告,再由申請者提出電信設備認證之要求,然後NTC 發放證書並給予一組認證編碼做為設備合格卷標之使用。
3. SDoC(符合性宣告) –
此類別下的設備須委由當地之申請人做NTC 符合性宣告,然後NTC 會在符合性宣告書正本印上戳記並存檔,副本交由請申者做為設備進口時之附加文件。而NTC 將透過市場監測以確保本案之實行。
SDoC 類別下的設備也可志願性申請為Class A 或B 方案,一旦該設備申請志願性方案,相關的合格標籤要求將一併適用。
【應施檢驗項目】
【所需文件比較表】
泰國- TISI
【簡介】
泰國工業標準協會(Thai Industrial Standards Institute,簡稱TISI)是泰國的國家標準國家標準立法機構,既是泰國的強制驗證的政府主管機構,又是標準制定與管理機構、驗證機構,其只能作為旨意保護消費者權益,環境保護和自然自願保護,TISI有權根據已制定的泰國標準對產品進行認證。
【應施檢驗項目】
依據TISI強制性產品範圍如下:
電氣/電子產品,農產品,土木/建築材料,消費性的產品,流體產品,食品,熱傳導相關產品,醫療/科學製品,油漆/顏色/清漆產品,機械/車輛產品和化工產品。
強制性產品泰國不接受CB報告。
【標識類別】
1. 強制性產品標誌:
- 列管之強制檢驗商品,不論進口或是當地製造都需要符合TISI製定之相關檢驗標準,始可於市場販售。
2. 自願性產品標誌:
TISI相關標準,都可以自願性申請產品認證測試,意即其質量和可靠性得到保證。一般來說,是給泰國當地製造商申請。
所需文件比較表】
馬來西亞-SIRIM
【簡介】
馬來西亞認證在目前由馬來西亞標準與工業研究院(The Standard and Industrial Research Institute of Malaysia,簡稱SIRIM)管理標準與認證相關事宜。任何公司都可以向SIRIM提出申請,並依照産品因施檢驗的標准進行審核及獲得認可,目前通信設備中所規定31大類的電器產品須分別進行強制性的驗證,其他產品屬於自願性驗證,馬來西亞對於電磁相容部分尚未實行強制性要求,但是在很多情況下,政府會要求強制性認證。
SIRIM認證是屬於通信設備或是RF相關驗證。
另一種為STCoA:當產品運到馬來西亞海關,海關會做逐批檢驗,檢驗完畢之後,由代理商購買驗證標誌貼紙並貼於產品,另此項申請不須工廠檢查。 但是客戶也可以同時要求做SIRIM工廠檢查,客戶就可以請代理商購買驗證標誌貼紙後直接張貼在產品上,如此產品到馬來西亞海關時就不需再做抽驗檢查。
【所需文件表】
菲律賓- NTC
【簡介】
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Commission of Thailand泰國國家通訊委員會,簡稱 NTC是菲律賓管制無線和電信法規的機構,所有無線和電信產品在進入市場前必須取得NTC許可。只有本地註冊公司才能作為NTC持證方。
NTC認可分為以下三種模式 :
(1) Class A Approval:
此認可模式須於NTC指定的實驗室進行測試並取得NTC要求的數據後方能拿到登錄號碼與認證證書。適用電信產品如電話機、傳真機等。
(2) Class B Approval:
NTC接受CE,FCC,IC,C-tick等標準的EMC & RF &TELECOM測試報告和獲得CB或者NB承認的報告。適用產品如無線產品。
(3) SDoC符合式聲明模式:
此認可模式為自願性模式,必須由客戶泰國當地代理填寫SDoC表格後連同技術文件送交NTC備查即可。
【NTC應施檢驗項目】
【NTC所需文件表】
新加坡-PSB
【簡介】
新加坡PSB全名為新加坡生產力及標準局(Singapore Productivity and Standards Board),為貿易及工業部所指定的法定機構,掌管相關法規,現改為新加坡標準生產力與改革委員會SPRING (Standards, Productivity and Innovation Board)負責消費者保護 (安全要求) 註冊計劃 (CPS Scheme),以確保消費性電器、電子等產品的安全。安規標誌除了“Safety Mark”的字樣,而且證書號碼也必需標示在Mark的下方。
對於列管電氣產品需強制申請PSB認證,產品進入新加坡之前,必須由在新加坡有稅籍之公司行號做為申請PSB之持證者。產品於取得PSB之後,方可進入新加坡銷售。
【應施檢驗項目】
【所需文件表】
新加坡-IDA
【簡介】
IDA為新加坡資訊通信發展管理局 (Infocomm Development Authority),IDA是新加坡管制無線和電信法規的機構,部分無線產品和電信產品必須在進入市場前取得ID許可。
【應施檢驗項目】
根據產品類別,IDA將有不同的認證形式:
1. 一般認可程序(General Approval Scheme)
適用於 Single-line 的電信設備,如:普通電話機,Modem,傳真機,自動回應機等,是最簡單的認可程序,製造商應保證產 品符合 IDA 標準並簽發供應商自我聲明 (SDoC) 。
2. 設備註冊程式 (Equipment Registration Scheme)
適用於 低發射功率 (100 mW 以下) 的產品,如: Cordless Telephone, Alarm System, Paging and Telemetry Transmitter, Wireless Microphone, Wireless LAN, Bluetooth Devices 等,由 IDA 審核符合性證明檔並註冊。
3. 型式認可 (Type Approval)
適用於 Land Mobile Transceiver, Trunked Radio Subscriber Unit, Radio Data Transceiver and Radio Amateur Equipment 等,應由 IDA 授權的實驗室簽發測試報告並向 IDA 申請認可。
【所需文件表】